二、凡符合下列條件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均可授予學士學位
1.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,擁護社會主義制度,愿意為社會主義建設事業服務,品行端正,遵紀守法。
2.已完成教學計劃的各項要求,經審核準予畢業。其課程學習和畢業論文的成績合格,表明確已較好地掌握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、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,并初具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。
3.申請者必須通過省教育廳組織的成人學位外語統一考試。通化師范學院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》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《關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的暫行規定》,結合我校實際情況,特制定本細則。
一、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可授予文學、法學、教育學、歷史學、理學、工學、管理學、經濟學等門類學士學位,學位的授予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確定,并報吉林省教育廳備案。
三、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授予學士學位
1.在讀期間受過記過以上處分者(含記過處分);
2.不參加集中面授者;
3.畢業論文不合格者;
4.考試違紀舞弊者;
5.未通過省外語統考者;
6.沒有取得畢業資格者。
四、學位授予工作程序
1.由學院學位分委員會對本院申請學士學位的本科畢業生進行初審,并向繼續教育學院出具材料。
2.繼續教育學院復查后,向學校學士學位辦公室(教務處)呈報擬申請學士學位的學生名單及相關材料。
3.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通過,由學校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證書。
五、本規定由學校學士學位評定委員會負責解釋。